一、选调优秀教师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在编在岗的教师;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从事现岗位工作5年以上;
4、中学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二、其他条件(具有下列条件其中之一即可)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师;
2、获得研究员(正高)职称的教师;
3、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教师;
4、区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
5、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6、获得省、地级市、直辖市的区县级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
7、获得省、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表彰的优秀教师;
8、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赛课二等奖及以上,或者获得地级市、直辖市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赛课一等奖及以上。
三、选调优秀教师基本条件和其他条件需同时具备,如具备其他条件中第1-5项之一者,学历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1寸免冠登记照1张,填写好《重庆北部新区2009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在北部新区网站信息公告栏上下载,网址:http://www.cnnz.gov.cn/),到北部新区人事局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4月22日-4月29日
报名地址:北部新区金渝大道66号金山大厦515室北部新区人事局
联系人: 向林 张凝
联系电话:67463619 67308329 6730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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