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当老师的,注意别错过了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厦门市教育局日前公布了关于200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
根据安排,在职人员教师资格申请时间为4月22日—26日,申请人到各相应的教育局申请,6月15日完成认定工作。
据了解,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属地化原则。厦门市受理的对象是户籍关系在本市,或在本市工作(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的人员。申请任教学科(专业)原则上应与所学学科(专业)相一致。相关信息请查询厦门教育网(网址:www.xmedu.cn),申请表可直接从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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