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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201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通知

来源:黄埔区教育局 2010年9月9日
导读: 小编提示:2010年下半年广州黄埔区面向社会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2010年10月8日至10月23日。网址:(http://link.233.com/25742/front/index.jsp) 。

关于2010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10]28号)我省将于今年9月份开展面向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规定,今年将首次采用网上报名的办法,申请人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的申报工作。

特别提示:

1.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指引,请查看如下网页:

(http://link.233.com/11684/viewnew.asp?id=1459)

2.申请初审时间及要求:

(1)时间:9月13-19日 (周六不接受申请), 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要求:请相关人员在上述时间内,携以下资料前往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大院634室(黄埔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安排参加体检。 (3)初审时请备齐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下载,由鉴定部门填写好并签名、盖章);

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生提供学业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⑦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⑧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编教师提供单位证明);

⑨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贴在照片页上(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⑩已贴好照片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网上下载,A4双面打印并填写好个人信息)。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复印件规格: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纸上。装订要求:材料①-⑨(除④、⑤的人事关系证明、⑧的单位证明、⑨用原件外,其余都用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⑩单独列放。

3.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1)时间:2010年10月8日0:00:00至10月23日23:59:59。 (2)网址:(http://link.233.com/25742/front/index.jsp) 4.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时间:10月25-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地点: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大院634室 相关人员请于上述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携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体检表》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前往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 5.学历鉴定地点: (http://link.233.com/15321/upload/141182321723656.xls) 说明:只需鉴定毕业证书。 6.《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问题解答》请查看如下网页:(http://link.233.com/11684/viewnew.asp?id=1299) 7.有关表格下载请查看如下网页: (http://link.233.com/11684/download/jszgbg.rar) 8.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将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请留意本网站公告或市教育评估中心的公告。

(联系人:吴燕玲、联系电话:82378925)

 黄埔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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