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0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请凭已持有的 “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在领取“教师资格课程考试准考证”换取定额的“上海市教师资格考试费专用收据”。
换领时间:12月10日~12月15日(9:00—11:30 ;12:30—16:00)
换领地点:延安西路900号三楼(江苏路口)
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点凭原报名收据统一办理
社工学霸君微信号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中级社工考试圈子
扫码进群学习
初级社工考试圈子
扫码进群学习
最后回复:2022/04/11 08:11:50
最后回复:2022/04/11 07:54:09
最后回复:2022/04/10 22:47:42
最后回复:2022/04/07 01: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