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决定开展2008年“市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据考试大了解,本次活动评选范围为近年来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中小学、成人与职业教育学校、幼儿园、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院校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今年,将共表彰奖励“市优秀教师 ”、“市优秀教育工作者”400名,其中“市优秀教师”350名、“市优秀教育工作者”50名,具体结果将于9月份公布。
“市优秀教师 ”、“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必须具有教师资格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实施素质教育,而且还要具备5种条件其中之一。
如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热爱学生;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功底,自觉更新知识,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敬业精神强,在德育工作或班主任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等。
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的比例不低于50%。学校的非专任教师的推荐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总人数的10%以内。
有违反《大庆市中小学教师七条禁令》行为的教师和安全工作出问题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不予推荐,实行一票否决。
另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在学校、县、区和油田教育中心、石化教育中心民主推荐时,赞成票低于70%者,不予向上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