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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2010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2月22日-3月5日

来源:233网校 2010年2月23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德山开发区宣教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市直学校: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  《湖南省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0]3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教育专业培训

  1.培训对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应按照省政府办文件规定“到指定的教师培训基地接受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

  2.培训基地:申请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在湖南文理学院接受培训,联系电话:7189137;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在桃源师范学校接受培训,联系电话:6625760。

  3.培训报名时间与地点:4月1日—4月15日在各培训基地报名。

  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1.考试对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2.考试类别:分中学(含中专)和小学(含幼儿园)两个类别,由省教育厅负责命题、制卷和评卷,市教育局负责报名和组考。

  3.试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于2010年2月22日至3月5日(双休日除外),到本人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考手续。市直单位以及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渡假区、西湖、西洞庭的考生到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报名,其他考生到所属区县(市)教育局人事管理部门报名。

  4.考试时间:

  3月21日上午9:00—11:00     教 育 学

  3月21日下午2:00—4:00      教育心理学

  5.考试地点:常德市七中。

  6.考前培训:为提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率,考生可自愿到湖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参加考前培训。培训时间:3月7日至17日。

  7.考试纪律:闭卷考试,全程电子监控。凡考试舞弊者,除试卷作零分处理外,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在职教师舞弊的,作为教师不良纪录予以记载,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按《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湘教师字[2002]9号)的要求和先培训后测试的原则,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非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员(高中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未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相应层次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或培训实习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按规定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本地区申请认定人员的测试工作。

  2.测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

  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都要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包括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等项目的体检。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承担体检的医院要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受检人员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五、思想品德鉴定

  要认真做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校)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如实给予鉴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通过查档案、问情况、观品行等方式,对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思想品德进行认真审核,严把教师入口关。

  六、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按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省从今年春季批次开始,各类教师资格申请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别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机构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其余申请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网上申报时间安排为:

  春季批次    4月15日—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1日

  2.现场确认。网上申报后,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须携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教育局人事部门参加现场确认。有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学校应向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本校应届师范毕业生名册及相关信息,并协助做好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工作。今年我省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时间安排为:

  春季批次    4月15日—5月10日(节假日除外)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七、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申请高中和中专教师资格的到市里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4.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5.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6.非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和《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均应依序装订成册。

  八、其他

  1.按照教育部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我省今年春季批次、秋季批次“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网上认定的时间分别为5月1日至7月15日,11月1日至12月10日。其相应批次的参数文件从湖南教师网下载。请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参数文件下载和数据处理工作,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信息和数据的准确、安全。

  2.教师资格认定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的一项行政许可工作,所有与教师资格相关的培训、考试和认定工作,都必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组织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依规对教师资格培训、考试和认定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进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掌握申请人员的相关情况,认真做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的审核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表格下载网址:(湖南教师网)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师范科          7717102

  市教育局人事科          7719012

  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7257969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相关链接:

湖南省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2010年教师资格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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