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
各位申请人: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暂行规定》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应参加体检。2010年江苏省兴化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定于3月27日至2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将于3月21日后揭晓,请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查询成绩。
2、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3月27日体检,申报幼儿园、小学、高中、职中教师资格的人员3月28日体检。
3、凡普通话成绩达标,且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或免试)人员,请于规定日期上午7:30至8:00到兴化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报到(门诊楼三楼),届时凭身份证和报名回执进场,并缴纳体检费80元。
4、为保证血液检验结果准确无误,体检前两天请注意休息,不要参加剧烈运动,不要饮酒,饮食要清淡。参加体检时,请保持空腹,不得进食和饮水。抽取血样标本后,我们将提供一份早点。
5、体检过程中,请遵守体检纪律,服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不要随意走动,以防止项目漏检。申请人故意不参加检查,造成项目漏检,该项目将视同不合格处理。
6、体检表中“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如有隐瞒严重病情、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取得教师资格,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
7、体检合格者,体检结论不再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我们将电话通知本人,请各位保持通讯畅通。
8、根据规定,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不退还本人。再次申请教师资格者必须重新体检。
兴化市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