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1、发布信息,政策宣传:2008年12月底至2009年2月上旬。
2、受理报名:
⑴ 2月16日至2月20日,受理社会人员报名;
⑵ 2月23日至2月27日,受理各高等学校有关部门为本校应届毕业生的集体报名(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个人2月16日至2月22日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受理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个人申请。
3、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4月12日。
4、普通话测试:3月1日-5月10日。
5、体检:5月10日-6月10日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6月初至7月中旬(具体日程安排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
7、上网认定:6月20日至8月15日。
8、发证:8月底至9月底。考试大整理
9、总结及确认信息:10月中旬前,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报送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