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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09教师资格考试2月16-20报名

来源:233网校 2009年1月14日
各县(市、区)招考办、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08〕5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09年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且不符合规定免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均应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考试。
    二、报名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
    ⑴ 2月16日至2月20日,受理社会人员报名;
    ⑵ 2月23日至2月27日,受理各高等学校教师、应届毕业生集体报名。
    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机构不受理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个人报名和社会中介机构(公司)的报名。
    2、报名地点及要求:社会人员凭个人有效身份证、相应层次学历证书,携带一张蓝底1寸免冠近照(或到现场摄像),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所在地(人事档案管理所在地)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机构报名。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就读学校有关部门报名,学校汇总后,在规定的时间到市高招办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考手续。各县(市、区)招考办在报名时要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及单科合格证的时间和地点。
    3、准考证编号: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序编排12位数字     
    教师层次代码为:61为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62为中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63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数据上报:各县(市、区)招考办于2月28日前分层次按准考证号顺序(不留空号)将考生信息数据库(数据库的结构和要求请在gzzk7300@126.com中下载)报市高招办,同时报送各层次、各课程报名数字统计表(见附件)至市高招办,以便随机安排考场。
    5、报名收费:各县(市、区)招考办要严格按照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7]591号)的规定收取报考者教师资格考试费。考试经费的支出等仍然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08]3号)的规定执行(每人每科课程交考务费60元,县留15元,上交省市45元;高校留4元,上交省市56元)。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4月12日(星期日)
    上午8:30—10:30     考教育学;
    下午14:30—16:30    考教育心理学。
    2、考试地点:赣州中心城区(考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使用的教材
    1、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使用的教材:《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申请认定中学(初中、高中以及相同层次)教师资格考试使用的教材:《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使用的教材:《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为了帮助报考人员学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根据教育部《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分小学、中学和高校三个层次,编写了6本辅导用书:《小学教育学》(叶存洪等编)、《小学教育心理学》(王坚等编);《中学教育学》(胡小平等编)、《中学教育心理学》(汪小琴等编);《高等教育学》(饶玲等编)、《高等教育心理学》(胡永萍等编)。均为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报考人员自愿选用,需考试教材者,可到各报名点订购。 
    五、阅卷与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后,全省统一组织集中阅卷,2009年4月30日在江西教育网上公布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务请于5月8日前向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提出查卷申请,县(市、区)招考办5月10日前汇总报市高招办,市高招办于5月12日前往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查卷。
    每科考试满分为100分,达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合格由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单科合格证。单科合格证书当年及下一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效。2007年及以前已取得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的,应于2009年重新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和各高等院校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考试政策和精神,让广大考生及时了解政策和报考信息。
    2、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应届毕业生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工作,切实做好报考组织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到市高招办统一办理报考手续,并领取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
    3、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确保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区)招考办和有关高等院校在认真做好考生报名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做好教材征订等服务工作,报名统计表请于2月28日前报市高招办,联系人:市高招办黄道炳,8214808,市教育局师范教育与高等教育科张保电,8391499。
    4、为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防止一些中介机构(或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损害广大考生利益,各县(市、区)招考办和高等院校不得接受中介机构(或公司)代考生报考工作。
    5、各县(市、区)招考办和有关高等院校要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搭车收费或挪作他用。上缴省市费用请于3月10日前汇至市高招办财政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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