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张店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已全部结束。现将证书领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0年8月12日——13日
二、领取地点:
张店区政务中心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12室(张周路8号)
三、领取材料:
1.本人教师资格证书;
2.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须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3.提交的证件(含毕业证书;高中、中专、实习指导普通话证书及部分教材;师范类报到证原件)。
注: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后续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