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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山西省教师资格考试有新调整

来源:233网校 2004年11月9日
今日,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2005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范围、考试时间和内容有了新的调整。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定于2005年3月13日上午举行;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定于2005年3月27日上午举行。今后,将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试题中增加教师职业道德内容。
  各科成绩全部合格(各科成绩均达60分以上)或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发《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和《单科合格通知》,有效期为5年,5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重新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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