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对山西省200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问题做出安排,今年山西省暂不受理三类教师资格的申请。
据了解,今年山西省暂不受理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社会人员和高等学校中未纳入教学编制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是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高中毕业学历和其他非师范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为不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除取消对申请人员的身高、体重限制外,其他方面仍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太原市内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体检;长治市内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和济医院体检;其余太原市外高校应在学校所在地市级医院体检。体检表中对心电图、b超、乙肝两对半项目暂不作要求。但体检中发现心脏、胆、脾、肝功能项目异常者,必须做上述项目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