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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第二阶段)

来源:233网校 2009年4月16日

2009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第二阶段)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地 点

备 注

4月20日上午8:30-26日下午17:00

申请人上网查询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结果,两科考试均合格的人员进行网上教学能力考试报名和网上交费(只限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3种教师资格),并下载《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已具备并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的申请人可于4月15日以后开始进行网上教学能力考试报名和网上交费或相关事项)

 

申请人须于2009年5月底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

4月25-26日

考试通过人员携带《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结果领取单》,并严格按照领取单上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

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学四楼

带身份证、准考证
8:30-16:30

4月28-30日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3种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做教学能力考试报名信息确认、交费。

1.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属区县教育局

1.须携带毕业证(或学生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考试费30元。

 

2.拟获得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老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选择参考专业名称后,打印教学能力专业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并按照确认单上的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做现场专业信息确认。

2. 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四楼

2.须携带教学能力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

4月27日-5月4日
上午7:00-9:30

符合规定条件并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按照指定时间体检

体检地点: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

体检人须空腹、带身份证、体检表、交体检费。

5月中上旬

  1. 领取体检结果。

1.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携带身份证、体检交费收据和领取体检结果通知

 

  1. 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3种教师资格且体检合格人员打印教学能力准考证

2.网上进行

 

 

  1.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3种教师资格且体检合格人员领取教学能力准考证

3.区、县教育局

3.携带体检结果

5月中下旬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考试

以准考证为准

 

6月中旬

申请人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领取受理
通知书

高级中学及以上在市行政许可中心
(行政许可中心电话:24538829地址:河东区顺驰桥下)
初级中学及以下在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6月下旬

申请人到各级认定机构领取认定结果和资格证书

高级中学及以上在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大厅
市教委窗口
(行政许可中心电话:24538829地址:河东区
顺驰桥下)
初级中学及以下在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受理通知书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注: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流程,将依次发布每一阶段工作的具体时间和办法,申请人可陆续登录www.tjgspx.cn查询相关信息。申请人现进入教学能力考试报名和体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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