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报考教师资格认定培训考试中的《心理学》和《教育学》课程考试的考生,可于2005年7月5~10日凭身份证、原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一寸正面照片二张,到以下规定报名点报名:
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考生(市老三区及镇海、北仑、大榭)到宁波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西门口菱池街9号),其他各县(市)、区的考生到当地教师进修学校报名。
报考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宁波市教育学院弘文学院(宁波西门口菱池街9号)报名。
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和初中教师《心理学》、《教育学》的考生,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心理学》和《教育学》的考生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