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咨询、申请阶段。申请人可通过“杭州教育城域网”门户网站www.hzedu.net“网上办事—行政许可—教师资格认定”了解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申请程序等有关信息。4月20日至4月22日,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点接受申请人的咨询。
第二阶段为受理阶段。全部认定工作将在接受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个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可在“杭州教育城域网”(网址:www.hzedu.net)的公告栏查询或在“杭州教育城域网”的“网上办事—行政许可—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询。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考试、面试通知、认定的结果和领证通知等将通过杭州教育城域网告示或公示,不再另行个别通知,请各申请人务必留意。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春、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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