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教师资格证>报考指导>资格认定

浙江镇海区2010年教师资格证认定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0年3月22日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就镇海区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镇海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不在本地,但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报名时间
自2010年春季开始,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网报时间如下:
4月3日-13日全天,为社会人员报名时段。
三、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在网上报名、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点击“网上申报”栏目,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2.阅读“申请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同意“网上申报协议”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其中,认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其他的请选择相应的“县级认定机构”。
4.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照片类型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即注册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切记个人报名号,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登陆密码等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或者查看申请信息。修改信息后须点击“修改”按钮。
9.打印表格。申请人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3纸正反面打印)和《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用A4纸打印)。
10.阅读、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四、现场确认
申报初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应按照我区公告的要求参加“县级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4月14日-17日每天8:30-11:00和13:30-17:00。我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4月17日17:00关停,故提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镇海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21号办理,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西路200号。
3.随带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中心幼儿园党支部鉴定)填写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③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有效期5年);
⑧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⑨交费。按照浙价费〔2009〕46号文件规定,凡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每人应交纳考试费280元。
五、集中体检
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均须参加在指定医院集中进行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透),具体安排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六、能力测试
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参见浙教人〔2003〕224号文),“除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外,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均应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并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和考察”。故规定,凡申请我区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或者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均须参加由我区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撰写教案、试讲(上课)、面试等(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七、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6种,即“网报成功,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和“认定未通过”等。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在5月底前后登录“镇海教育信息网”,查看有关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二О一О年三月十九日

小编推荐:

2010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知识点总结

2010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教学技能模拟测试题和答案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说课指导资料汇总 

相关阅读

ʦʸ֤ѧϰ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