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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复习资料:1.1教育学概述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2月5日
  三、教育学的研究方法和目的
  (一)研究方法

  教育学是通过观察教育事实来研究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这句话反映的是人们进行教育研究所采用的基本方式和路径,即教育学的研究方法。总的来说,教育学的研究方法有这样几种:观察法、实验法、调查法。
  人们运用相应的方法进行教育研究时,总要接触到教育事实,发现教育问题,进而揭示出教育规律。教育事实、教育问题、教育规律,这是教育学中要涉及的三个基本概念。
  1.教育事实。教育事实具有广泛的含义。首先,教育事实作为研究对象,说明教育学研究对象是存在于现实之中的客观存在物,而不是我们的主观臆测。教育事实是可感知、可认识的事物。其次,教育事实是正在从事着的教育实践活动,它包括各种形式、各种类型、各种模式的教育事实,还包括教与学过程中的教育因素和教育行为。
  2.教育问题。当教育事实积累到一定程度,被教育工作者议论、评说、思考,并当成一个个的教育问题提出来,需要进行回答、解释并据此去进一步解决矛盾和疑难时,才是教育科学研究的发端。如人们有意识地提出了“要造就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方法培育人”,“教育是如何受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制约的”等问题并对之进行讨论时就产生了教育问题。这是教育学的实用价值所在。
  3.教育规律。教育规律是教育内部诸因素之间,教育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内在的、本质性的联系。所谓规律,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物内在的、本质性的联系及其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从现在人们所揭示出来的教育规律看,有总的、基本的教育规律(教育与社会发展相互制约的规律、教育与人的发展相互制约的规律等)和局部的、具体的教育规律(教学过程的规律、德育过程的规律、班级和学校管理的规律等)。
  (二)研究目的
  教育学就是要通过对上述教育事实和教育问题的研究,达到揭示和阐明教育规律的目的,并在揭示教育规律的基础上,阐明教育工作的原则、方法和组织形式等问题,为教育工作者提供理论和方法上的依据。教师具有了教育理论知识,就能用教育的专业观点去看待和分析教育事实和教育问题,并能提出符合教育规律的工作主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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