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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来源:宁德市教育局 2012年5月3日
导读: 宁德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采取先网上申报后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其中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7日-5月1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14日-5月18日)。

201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福建省还未纳入全国统考范围,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 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5.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申报人员提交材料说明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使用A3复印纸双面打印后对折使用。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任教学科”栏,只填一个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原则上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社会人员所填学科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第二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link.233.com/12515/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验印盖章;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的学历,需提供《学历更改审批表》一份(社会人员无法进行学历更改的应提供盖有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招生名单或毕业生登记表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使用A4复印纸打印,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由其毕业学校出具,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
(6)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籍档案复印件一份。
(8)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1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并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现场确认时应按上述材料清单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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