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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2年10月20日

关于河北省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冀教资函[2012] 2 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现场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范围及条件

  河北省范围内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及2007-2010年通过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两学”考试且2012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下简称面试)合格的非师范毕业人员。

  二、全省面试及认定时间安排

  (一)面试安排

  1、2012年11月1日-5日:面试网报,网址:http://link.233.com/19579/;

  2、2012年11月6日-8日:现场确认并缴费;

  3、2012年11月13日-14日:领取准考证;

  4、2012年11月17日-18日:全省统一考试;

  5、2012年11月20日以后报名网公布考试成绩。

  (二)认定安排

  1、申请人体检时间:11月9日-11月15日;体检表及地点http://link.233.com/19579/下载;

  2、注册申请、网上申报时间: 11月20日-11月25日 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

  3、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各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及地点;

  4、资格认定:各认定机构于12月10日前完成本次认定工作;

  5、整理档案及证书盖章时间:2012年12月20日-12月30日;

  6、证书领取时间:2012年12月31日以后。

  以上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对于改革试点前(2007-2010年)通过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两学”考试人员,采取老人老办法的方式可直接参加本次面试,做为遗留问题的扫尾。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与申请学科不一致的人员,应参加面试。

  2、申请人应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两份)、身份证件、学历证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等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审核。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3、各认定机构务必在12月10日前完成证书号码生成,单机证书打印文件下载,申报人员各种数据表格留存等工作。

  4、各认定机构要严格把关,对申请人上报的认定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不得擅自扩大申报范围,不得弄虚作假,所有申报人员信息档案要详细留存。

  5、请各市迅速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并向广大考试人员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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