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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2月25日至3月5日

来源:商洛市教育局 2014年2月24日

商洛市教育局

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报考指南:考试对象和申报条件 报名地点 报名费用 考试科目 考试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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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1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拟申请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教师资格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身心条件。(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体检执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陕教师〔2009〕17号)相关规定。(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4.户籍条件。在商洛市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为商洛户籍(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为准)或在商洛就业人员(与商洛市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属地人社部门同意)。
  5. 报名范围。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和商洛市内普通高校(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商洛学院)全日制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1、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考试时间: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考试科目:《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4门课程。考试指导用书见附件。
  2、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人员,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办法、时间及地点在全省基础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后由市教育局确定,并在商洛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基础理论报名及组织
  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统筹管理,分步实施。
  (一)基础理论报名及资格审查
  基础理论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注册、现场资格审查两个环节进行。
  1、网上报名注册
  2014年2月25日至3月4日,申请人员登陆商洛市教育局网站进入“商洛市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
  2014年3月8日至3月9日,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到商洛电大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正式办理报名手续,缴纳基础理论考试费。
  3、现场资格审查携带资料
  首次报考人员:社会人员提供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审查时在有效验证期内)、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2寸正面免冠彩照。商洛学院和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应届非师范毕业生报到时携带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学生证、学校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1张2寸正面免冠彩照。
  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审查时在有效验证期内)、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2寸正面免冠彩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基础理论考试成绩单(2012年、201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基础理论考试成绩可在省教育厅网站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内查询和打印)。
  (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规定,凡首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参加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培训工作由商洛电大承担。首次报名人员,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于2014年3月10日按照商洛电大安排参加培训。培训时间及课程安排详见商洛电大公告。
  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
  参加考试的人员于2013年4月18—1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商洛电大领取考试准考证。
  五、成绩公布。
  2014年5月中下旬,考生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自行查询并打印具备防伪标识的成绩单。
  六、考试费用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按25元/科收取。
  七、注意事项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宣传、网上报名审核等相关工作。
  2.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以申请人正式毕业证书作为依据。党校学历(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除外)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专科毕业后获取硕(博)士学位者,如不能证明其具备硕(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历的,不能作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凡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统一格式证明。各种非学历培训证明及结业、肄业证书(证明)等不能作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凡取得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学前教育和幼儿教育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可申请参加我市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3.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的,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及时将其基本信息(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和虚假证件送交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备案。
  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2317722。
  各县区教体局联系电话:
  商州区教体局 2390670
  洛南县教体局 7322435
  丹凤县教体局 3386836
  商南县教体局 6366972
  山阳县教体局 8383782
  镇安县教体局 5325871
  柞水县教体局 4343581

2014年2月7日

  1. 陕西省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指导用书
  3.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样表)
  4.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准考证(样式)
  5. 陕西各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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