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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2019年春季第二次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北京海淀区教育局 2019年7月5日

各申请人员:

2019年春季第二次海淀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定于2019年7月10日(周三)、11日(周四)、12日(周五)三天发放教师资格证书。为了确保证书发放工作顺利进行,请认定通过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领取证书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三楼综合窗口

三、领取凭证:

1.应届毕业生:申请人本人的毕业证书(非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受理通知书原件;

2.非应届毕业生: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受理通知书原件;

3.补办换发人员: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四、领取材料内容

1、通过认定人员领取以下材料:

(1)认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须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一旦丢失,无法补办);

(2)认定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

2、补办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领取补办后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原申请表一份。

五、咨询电话:52807893

注:1.如申请人为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再按照领取凭证要求于2019年10月1日前去北京市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如申请人本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及受理通知书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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