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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阿拉善左旗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阿左旗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12日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 】 【教师资格认定承诺书下载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66号),为进一步加强我旗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管理,依法严格认定,确保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1月9日至11月18日,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link.233.com/25742,逾期网络确认窗口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二)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现场确认时间:11月19日至11月20日,逾期不予现场确认。确认地点: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613室(西城区教体大楼613室)。

(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11月27日上午8:30;测试地点:阿左旗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西城区教体大楼4楼)。

(四)教师资格证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安排以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公布的时间为准。

(五)2019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已过,不能在本次及今后认定批次中使用,2019年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年底。2021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9年考取了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在2021年春季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时有效。受疫情影响,2020年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春季认定批次结束。

其他事宜以《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准。

 

附件:

1. 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2020年秋季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案

 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9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近几年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有我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它条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我区面试考核。其中,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其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凡在我区2020年秋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link.233.com/25742),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和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 体检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咨询本人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信息。

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各一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五)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全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统一认定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至12月18日(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9日至11月18日)。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纳入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11月3日

附件2

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2020年秋季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条例》,为做好我旗非师范教育类申报教师资格专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结合我旗实际,现制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方案。

一、面试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

2.整体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1.面试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上午8:30开考

2.面试地点:阿左旗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西城区教体大楼4楼)

三、面试办法与程序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与思维、写字、仪态仪表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一)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

1.说课(60分)在10分钟内针对所报考的学科,根据现场指定的题目进行说课。

2.粉笔字板书(15分):在2分钟内完成一段粉笔字板书。要求书写规范、笔划正确、流畅美观、速度适宜、内容无错漏。板书内容由评委组确定。

3.朗诵(15分):在3分钟内进行演讲。要求普通话标准,语言流畅、语感贴切、具有感召力。朗诵内容由评委组确定。

4.仪表仪态(10分)

衣着得体,修饰得当,举止文明,待人礼貌。

(二)面试考评组及工作组

1.设立面试考评组,由5名评委组成,并设主考1人,面试评委在面试开始前从教育体育系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2.面试工作组设计时员、核分员、候考室管理人员。

(三)面试程序

1.考生须在8:20前进入候考室,8:30开始备课,备课30分钟。工作人员宣读面试程序、纪律及注意事项后,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依次面试。开考20分钟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评委按评分标准当场打分,取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由核分员进行统计。

3.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发证人员并公示。

四、面试工作纪律

1.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不得带手机等任何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如带必须关机上交候考管理人员保管。在候考或面试过程中如发现手机等任何通讯设备开通,视为违纪,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理,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后,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违反规定者取消面试资格 。

2.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主动回避。

3.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程序,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守面试工作纪律、坚持标准、公正评分。

原标题: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8252/s/vKQy_ccH7xwRFMCgP5O5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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