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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六安市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六安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日

六安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六安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2013年我市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link.233.com/25742;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申请(详见:2013年六安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1日—4月17日(皖西学院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见学校通知)。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20日—4月24日(皖西学院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见学校通知)。

  (三)现场确认地点:申请人请按照户籍所在地分别在各县区教育局所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详情可登录各县区教育网站查询)。

  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体检项目,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7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各级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且在学期间有相应层次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毕业生,可免于相应层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其余人员均需由相应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其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

  (四)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须考试合格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申请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升本毕业生,如专科段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应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申请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专升本毕业生(即本科段为非师范类),应另外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须考试合格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有: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报名的页面上下载,A4纸正反打印,相关栏目由申请者本人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

  (二)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专升本且专科段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如申请高中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需提供本科和专科两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领取,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集中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网上报名的页面上下载打印,相关栏目由申请者本人填写,并提供思想品德鉴定和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有无犯罪记录由派出所在第8栏填写并盖章)。

  (七)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者,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应提交网上打印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专升本毕业生专科和本科成绩登记表均要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八)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九)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四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一底版)。

  以上所有复印件请统一使用A4纸复印。

  四、资格初步审查合格后,将对有关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初步定于五月上中旬,具体事项将在六安教育网和我市各县区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六安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7日

六安市2013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一、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2013年我市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link.233.com/25742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网上报名时间

  正式报名时间:2013年4月11日—4月17日(皖西学院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见学校通知)。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link.233.com/25742),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员,应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应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申请人在进行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以便密码丢失时,可以找回密码。

  6、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8、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4月20日—4月24日(皖西学院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见学校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详情可登录各县区教育网站查询):

  (1)金安区(包括开发区):金安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六安市安丰南路,联系电话:0564—3261739;

  (2)裕安区:裕安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六安市将军路,联系电话:0564—3236252;

  (3)舒城县:舒城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64—8622385;

  (4)霍山县:霍山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64—5229913;

  (5)金寨县:金寨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64—7064834;

  (6)霍邱县:霍邱县教育局老办公区三楼,联系电话:0564—6018944;

  (7)寿县:寿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0564-4108035;

  (8)叶集试验区:叶集试验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64-6493040;

  (9)皖西学院:见校内通知。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师范类专升本且专科段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如申请高中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需提供本科和专科两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者,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应提交网上打印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专升本毕业生专科和本科成绩登记表均要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7)提交照片: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以上所有复印件请统一使用A4纸复印。

  六安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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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网上报名操作说明(20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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