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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淄博教育信息网 2014年4月4日
淄博市2014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表
淄博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教师资格种类 网报时间 提交认定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现场确认时间 认定领取材料和提交材料地点 地址 咨询电话
张店区教育局 全部种类教师资格 4月3日至4月11日 4月10日-4月11日 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 张店区太平路9号 0533-2861659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全部种类教师资格 4月3日至4月11日 4月10日-4月11日 淄川区教育中心 淄川区鲁泰文化路70号 0533-5281688 0533-5180349 
博山区教育局 全部种类教师资格 4月3日至4月11日 4月10日-4月11日 博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博山区中心路西首 0533-4297710
周村区教育体育局 全部种类教师资格 4月3日至4月11日 4月10日-4月11日 周村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周村区新建中路1号 0533-6410253
临淄区教育局 全部种类教师资格 4月3日至4月11日 4月10日-4月11日 临淄区教育局服务大厅 临淄区晏婴路185号 0533-7866317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全部种类教师资格 4月3日至4月11日 4月10日-4月11日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政工科 桓台县索镇建设街3316号 0533-8268045
高青县教育局 全部种类教师资格 4月3日至4月11日 4月10日-4月11日 高青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高青县青城路65号 0533-6973640
沂源县教育体育局 全部种类教师资格 4月3日至4月11日 4月10日-4月11日 沂源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沂源县胜利路4号 0533-3227230
高新区地事局文教科 全部种类教师资格 4月3日至4月11日 4月10日-4月11日 高新区地事局文教科 鲁泰大道与宝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四宝山办事处202房间,公交乘坐122至政通物流中心 0533-2341719
提交认定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 1.白底免冠小二寸近照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板,教师资格证书用1张,体检表用1张); 2.《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两份(A3纸正反面打印(含照片));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具有淄博市户籍人员,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非淄博市户籍,工作单位在淄博的人员,提交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考试合格证明或专业修学证明(1)国考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在淄博市参加2013年全国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合格人员不需提交);(2)在淄博面试合格的省考人员不需要提交《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3)师范人员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在校期间成绩单(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还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 7.《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填写姓名并粘帖照片);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9.《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正确填报并盖章)。 10.师范类(包括教育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供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1.使用专科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一级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负责对认定材料进初审,以确认收到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申请时间。
体检 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审查和网报确认后,申请人按照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要求,赴指定医院按照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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