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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1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来源:233网校 2011年5月9日
  考试合格证由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审核签发。
  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工作执行新的政策。为此,参加此次考试和补考的人员,三科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不能取得上述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再发给单科合格证书或双科合格证书,考试成绩也不再保留。此次需补考单科和双科的人员,务必补齐三科合格证,并及时申报教师资格证,原单科和双科成绩也不再保留。请参加考试的人员认真予以考虑做好有关科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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