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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上海市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领取通知

来源:上海教育人才网 2012年11月12日

关于上海市领取2012年上半年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上海市2012年上半年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已完成,笔试和面试都合格的考生请按下列时间领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取要求

  (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代领者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 领取时间

  2012年11月15日-2012年11月17日(含周六,上午9:00~11:15,下午12:30~15:30)。

  三、领取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305室。

  特别提醒:由于本项考试合格证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如遗失目前不能补办,请妥善保管,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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