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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综合素质题型强化练习(8)材料分析

来源:233网校 2014年9月28日
  • 第2页:答案及解析

1.【答案要点】(1)基本态度:课堂确实需要纪律,但课堂气氛更加重要。课堂纪律要有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课堂气氛,符合少年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特点,容纳他们的不同个性。学生的动作与声音(言为心声)是学生成长的一部分,学校应适应学生的发展,允许学生比较自由地参与教师的教学过程。动作和语言是少年儿童情绪、情感的伴随物,在激烈的讨论中少年儿童可以表达自己内心的喜悦、愤怒、遗憾和沮丧。教师要与学生分享这种情感。
(2)常规做法:不追求课堂的绝对安静,保持稍微的喧闹。改变课堂的主体定位,即由教师作为权威的主体和偏向于教师的权威结构向以学生为学习的主体、师生民主平等的权力结构转变,注意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对学生的学习热情做适当而必要的引导。

2.【答案要点】为适应实施创新教育的要求,中小学教育应当努力做到:
(1)更新教育观念,踢确培养目标,即应该把培养富有个性和创造性的学生作为教育的最高目标。
(2)教师注意组织启发式教学,即致力于营造生动活泼的教学氛围,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和探究,并以创新精神去理解和运用知识。
(3)确立学生与老师共同作为教学主体的意识,强调学生要自主学习,课堂上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引导学生在积极参与教学过程之中发现和理解知识。
(4)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坚持能力立意为导向和多向性及过程性的新的评价体系。

3.【答案要点】这位教师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的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中学生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同样具有隐私权,他们的隐私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也就是说,教师即使在行使《教师法》赋予的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权时,也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权。而要保护学生的隐私权,必须做到:尊重学生的权利,在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盼前提下,留给学生自由的空间;加大法律监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总之,学生的隐私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无论是父母,还是学校的教师,都有义务保护学生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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