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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执业�师�事管�与法规辅导: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办法第三章

��:233网校 2012年9月1日
导读: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办法第三章,供大家学习�

  第三章 临床用血管�

  第�二�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建立并完善管�制度和工作规范,并���实。

  第�三� 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生行政部门指定血站�供的血液。

  医疗机构科研用血由所在地�级�生行政部门负责核准。

  医疗机构应当��血站建立血液库存报考预警机制,�障临床用血需求和正常医疗秩�。

  第�四� 医疗机构应当科学制订临床用血计划,建立临床��用血的评价制度,�高临床��用血水平。

  第�五� 医疗机构应当对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库存预警等进行管�,��血液储存���符�国家有关标准和�求。

  第�六� 医疗机构接收血站��的血液�,应当对血袋标签进行核对。符�国家有关标准和�求的血液入库,�好登记;并按�����血型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有�存放于专用储�设施内。

  血袋标签核对的主�内容是:

  (一)血站的�称;

  (二)献血编�或者�形��血型;

  (三)血液��;

  (四)采血日期�时间或者制备日期�时间;

  (五)有效期�时间;

  (六)储存�件。

  �止将血袋标签��格的血液入库。

  第�七� 医疗机构应当在血液�放和输血时进行核对,并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血液的收领��放工作。

  第�八� 医疗机构的储血设施应当���行有效,全血�红细胞的储�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的储�温度应当控制在20-24℃。储血�管人员应当�好血液储�温度的24�时监测记录。储血环境应当符��生标准和�求。

  第��� 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临床输血适应�,根�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进行综�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

  第二��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制度。

  �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少于800毫�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务任�资格的医师�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方�备血。

  �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在800毫�至1600毫�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务任�资格的医师�出申请,�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方�备血。

  �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达到或超过1600毫�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务任�资格的医师�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备血。

  以上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适用于急救用血。

  第二�一� 在输血治疗�,医师应当�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书。

  因抢救生命垂�的患者需�紧急输血,且�能�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的负责人批准�,�以立�实施输血治疗。

  第二�二� 医疗机构应当积�推行节约用血的新型医疗技术。

  三级医院�有�件的二级医院和妇幼��院应当开展自体输血技术,建立并完善管�制度和技术规范,�高��用血水平,��医疗质�和安全。

  医疗机构应当动员符��件的患者接�自体输血技术,�高输血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第二�三� 医疗机构应当积�推行�分输血,��医疗质�和安全。

  第二�四�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无�献血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开展互助献血工作。

  血站负责互助献血血液的采集�检测�用血者血液调�等工作。

  第二�五� 医疗机构应当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建立临床用血�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现输血�良�应�,应当积�救治患者,�时�有关部门报告,并�好观察和记录。

  第二�六�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行政部门应当制订临床用血�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自然�害���事件等大�伤员和特殊病例�稀缺血型等应急用血的供应和安全。

  因应急用血或者��血液浪费,在��血液安全的��下,���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行政部门核准,医疗机构之间�以调剂血液。具体方案由�级�生行政部门制订。

  第二�七�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边远地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障工作,科学规划和建设中心血库与储血点。

  医疗机构应当制订应急用血工作预案。为��应急用血,医疗机构�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必须�时符�以下�件:

  (一)��患者生命,急需输血;

  (二)所在地血站无法�时�供血液,且无法�时从其他医疗机构调剂血液,而其他医疗措施�能替代输血治疗;

  (三)具备开展交��血�乙型�炎病毒表�抗原�丙型�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和梅毒螺旋体抗体的检测能力;

  (四)�守采供血相关�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医疗机构应当在临时采集血液�10日内将情况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行政部门。

  第二�八�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制度,确�临床用血信�客观真实�完整��追溯。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临床输血治疗知情��书�输血记录�等�病历�存。

  第二���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培训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和无�献血知识的培训,将临床用血相关知识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内容。新上岗医务人员应当接�岗�临床用血相关知识培训�考核。

  第三��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公示制度。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科室和医务人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止将用血�和�济收入作为输血科或者血库工作的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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