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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复习笔记系列(74)

来源:233网校 2008年5月23日
  一、工程价款的结算 
  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甲乙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
的时间和数额,在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1.预付备料款的计算。在案例分析中,预付款的计算比较简单,一般是给出一个比例(指预付
款占合同价款的比例),按照这个比例,再根据合同价款情况,就可以求出预付款的数额。另外还
有一点要注意,就是对于只包定额工日不包材料的工程项目,甲方可以不预付备料款。 
  2.预付备料款的扣回。预付款的扣回,根据案例分析背景材料的不同,方式不同。主要方式是:
按主材比重计算预付款,并可采用从尚未施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
起扣,在每次结算的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注意在此种情况下,需要计算起扣点,因此要记忆起扣点的计算公式。 
  备料款起扣点=工程价款总额—预付备料款限额/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3.中间结算。又称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的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每月所完成的工程量依照合同计算工程款。 
   (2)计算累计工程款。若累计工程款没有超过起扣点,则根据当月工程量计算出的工程款即为该
月应支付的工程款;若累计工程款已超过起扣点,则应支付工程款的计算公式分别为 
    累计工程款超过起扣点的当月应支付工程款 
  =当月完成工作量-(截止当月累计工程款-起扣点)*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累计工程款超过起扣点的以后各月应支付的工程款= 
  当月完成的工作量*(1-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中间结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工程量的确认和合同收入的组成。 
      (1)、工程量的确认。有两个内容要注意:一个是有关时间的规定;另一个是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2)、合同收入的组成。要清楚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既包括在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又包括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而后一部分收入并不含在合同金额中,因此在计算诸
如保修金等以合同金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内容时,不要将这一部分收人计入其中。 
  4.保修金的扣除。按照规定,在工程的总造价中应预留出一定比例的尾留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该部分费用称为保修金。 
      保修金一般应在结算过程中扣除,在工程保修期结束时拨付。有关保修金的扣除,在案例分析
中常见的有两种方式(以保修金比例为合同总额的5%为例):
①先办理正常结算,直至累计结算工程进度款达到合同金额的95%时,停止支付,剩余的作为保修金;
②先扣除,扣完为止,也即从第一次办理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就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个比例扣除
保修金,直到所扣除的累计金额已达到合同金额的5%为止。 
      在确定保修金的数额时要注意,所谓保修金的比例(如5%等)可按工程造价或按保修金占合同
金额的比例,而合同金额不包括因变更、索赔等所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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