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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核查部门联系方式

来源:233网校 2023-08-22 10:13:48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明确2023年福建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8月14日-24日,在线资格审查时间8月14日-8月24日,网上缴费时间8月14日-8月25日,报名核查部门联系方式见下文。

报名模拟 | 报名照片制作 | 报考信息查询 | 报考条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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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报名核查部门联系表

地 区

核 查 单 位

核 查 地 址

联系电话

福 州

(含平潭)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福州市东大路28号天嘉大厦五楼204室)

0591-87678682

厦 门

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建设执业资格教育协会

(厦门市美湖路9号2楼)

0592-2200289

漳 州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漳州市胜利西路95号)

0596-2594470

泉 州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1楼住建局112办公室)

0595-22132227

0595-22132223

三明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三明市三元区中山路258号建设宾馆2楼)

0598-8339968

莆 田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1786号四楼人教科 )

0594-6902156

南 平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平市住建局

(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广场西路79号南平市政府大楼B325南平市住建局人教科)

0599-8722957

龙 岩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岩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服务中心

(龙岩市南环西路52号龙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0楼)

0597-2282399

宁 德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

(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北侧)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住建局窗口314室)

0593-2290587

0591-2290572

报名办法和程序

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和《办事指南》(http://link.233.com/28357/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不得填:无、待业、数字等非实际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报考人员报考时误选、误填、误传,影响资格核查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本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考前网络核查、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用户注册

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4日10:00-8月24日10: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

1.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请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若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请勿继续报名,请考生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重新修改报考信息并确认;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

2.往年已注册用户(考生)请核对网上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是否能正常使用。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http://link.233.com/28357/tooldown.html,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  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学历证书及验证/认证报告(合并成一份PDF上传);

②学位证书及验证/认证报告(合并成一份PDF上传);

③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1);

④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按系统要求上传“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⑤申请增报专业考试的须按系统要求上传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证书下载栏目下载电子证书);

⑥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或大陆居民在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成一份PDF上传)。

(四)信息确认和修改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未缴费前,可以点击“当前报考状态—信息修改”或“修改报考信息—确认修改”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由考生自行保存,用于考后核查。

(五)网上缴费

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2023年8月14日10:00-8月25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考试收费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等6项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2〕301号)执行。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一旦缴费成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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