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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精讲考点:工程计量

来源:233网校 2017-09-22 00:00:00

考点:工程计量

(一)工程计量的原则与范围

2.原则

(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

(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

(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3.工程计量的范围与依据

(1)工程计量的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变更所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种费用支付项目,如费用索赔、各种预付款、价格调整、违约金等。

(2)工程计量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及其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质量合格证书等。 

【2014年·单选】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下列不属于工程计量范围的是( )。

A.工程变更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B.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种费用支付项目

C.暂列金额中的专业工程

D.擅自超出施工图纸施工的工程

233网校答案:D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计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二)工程计量的方法:

按月计量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

【2013年·单选】关于工程计量的方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按照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量予以计量

B.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

C.单价合同工程量必须按现行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

D.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予以计量的最终工程量

233网校答案:B

233网校解析:单价合同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工程量确定。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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