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一级造价工程师 > 造价管理 > 造价管理考点

2017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预习:招投标

来源:233网校 2016-11-29 09:44:00

  造价管理考点: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造价管理考点:招标文件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P55上)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造价管理考点:联合投标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P55下)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P55下)

  造价管理考点:其他规定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P55下)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P55下)

  造价管理考点:中标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P56下)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P56下)

  造价管理考点: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造价管理考点:不进行招标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其他。

  造价管理考点:投标规定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P59下)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P59下)

  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造价管理考点: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哪个科目最难?如何备考,讲师对各科备考指导!点击通关>>

  报名热点关注: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 造价工程师章节练习 造价工程师每日一练

  备考推荐: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备考复习已全面展开。233网校总结历年成功辅导经验,结合造价工程师考试的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聘请资深命题专家,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大胆创新,全新推出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讲师讲课辅导,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训练、答疑、模考、指导。机会难得,欲报从速>>

  加入QQ交流群292606683点此加群>>交流备考复习经验,随时获取最新造价工程师考试资讯。

  233网校造价工程师站将及时更新造价工程师考试动态,考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APP,随时获取造价考试资讯!

造价工程师考试

添加一级造价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