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计价过程中,投标文件的编制是至关重要的一步。为了确保投标文件能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编制: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能吸引招标人的承诺。
实质性内容的响应: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这不仅包括明确的条款,还包括隐含的要求。
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如果是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此外,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投标文件将更加规范,提高中标的可能性。
科目:建设工程计价
考点:投标文件编制时应遵循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