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2020年第二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经审核,826人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68人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日。
通过统计不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68人存在问题,小造君注意到,问题主要出在注册申请表、劳动合同、继续教育上。具体来看:
1、继续教育应提供近一年不少于30学时的学习内容;6人
2、劳动合同扫描件无聘用期限等主要内容;4人
3、劳动合同已过期限,且为无效合同;3人
4、填报工作经历无现聘用单位名称;3人
5、逾期注册人员未提供继续教育学习证明;5人
6、注册申请表扫描件填写聘期与劳动合同不符;12人
此外,还有不少人犯了填写有误、未签字、无盖章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总的来看,许多问题都是因粗心大意造成的。所以申请人在提交材料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再确认一遍,对照材料清单,逐项检查,不要放过任何细节问题。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七)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