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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注意事项

来源:233网校 2014-10-17 14:08:00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8号)精神,2014年12月19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本网站查询。
  2、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合格标准公布后30天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以上内容来源于《2014年天津造价工程师考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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