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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经济法》第二章高频考点练习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0月23日
导读: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10月25、26日举行。为了帮助大家巩固考点知识,提高备考效率,233网校整理了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之《经济法》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高频考点相关习题,供考生考前测试。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
  C、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
  D、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C
  【知 识 点】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
  【答案解析】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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