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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中级经济法》第一章经济法总论讲义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21日

5、综合题

分值:综合题在05年的试卷中只有1题,分值是10分。

一般来说,综合题必定会出现跨章节知识点的考查,但是不会出现圈套圈的问题,题目有一些难度和灵活性,甚至会有一些陷阱。

一般来说,综合题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

如果题目考查股票,债券的发行条件,那就是属于封闭式的题目,这一类题目有固定的答题模式,练几道历年考题就足够了。

合同法,票据法中的问题则属于开放式的题目,命题者可以把各章的考点任意的组合,考生只能通过尽量多做题来覆盖考点,需要临场的应变能力。

解题思路:

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条件→经营(合同、票据、证券、纳税行为) →违约、违法→破产→纠纷解决

(1)任何事情都是由人来完成的,确定主体,考查主体资格是否合格,找出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这是着手解答案例题的切入点。

(2)针对案情提出来的问题,运用已知的条件和自己掌握的相关法律知识,确定主体在设立、变更、终止中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的规定,是解答案例题的第一步。

(3)若从题目给出的素材可以判定主体设立过程已完成,那就要使主体经营行为与其资格保持一致。例:主体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中有发行证券行为,这显然是违法的。

(4)不论主体进行的是签合同行为,还是以票据形式进行支付结算,或是发行了股票、债券,或是进行了纳税行为,均应符合相应法律的规定,根据题目给出的条件与相应法律规定对号入座,并说明肯定或否定的理由,这是考生解答案例题的关键步骤。

(5)主体是否有破产的情形,本案主体与主体之间是否有纠纷发生,这是考生思考案例题不可遗漏的环节。

回答综合题可分为三步:

第一步,定性,要给出明确的判断,是或者不是;

第二步,引用法律条文,说明法律条文如何规定的;

第三步,分析本案。

回答综合题的基本原则:点到为止,言多必失。

三、复习的过程中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第一,理解与记忆的关系。在理解的基础上重点记忆重点问题。

第二,处理好听课和做练习的关系。,通过大量做练习去理解知识点。

第三,避免资料占有欲。

有几类题目必须要做好:

(1)历年考题必须做。

(2)网校所提供的练习可以作为首选。

(3)重点练习客观题,争取在客观题上得高分。

(4)近几年,尤其是近3年考试中没有出现过的考点。

第四,处理好平时学习和串讲的关系。要注重平时的点滴积累。

教材基本结构框架

《经济法》注重考察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法律基本理论,二是与财务会计相关的法律制度。

《经济法》科目的考试内容可以分为四个部分。

1、经济法基础知识部分。即经济法总论。

历年考试分值平均在3-5分左右。

一般仅出现在客观题中。但2005年综合题有2分考点来自本章,这一点应引起重视。

2、组织法。

这是考试的重点。

历年考试平均分值在30—35分左右。

包含了客观题和主观题在内的各类题型。

重点内容有:《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合资企业法》、《破产法》。

3、行为规则法。主要是《合同法》,包括总则和分则部分。

考试重点在于考察基本原理在综合题中的应用。

这部分内容每年考试的分值在15分左右。

从历年考题来看,各类题型都有所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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