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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复习要点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26日

(3)仲裁机构包括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4)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5)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有:①有仲裁协议;②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③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6)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仲裁不公开进行。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7.行政复议

(1)掌握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除此以外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①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②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申请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3)行政复议一般是向作出决定的部门的上一级单位提出。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4)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8.诉讼

(1)熟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范围。

(2)有关审判制度的规定

①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③一个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判后,当事人如果不服,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该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二审。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3)诉讼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其中地域管辖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①一般地域管辖是按照当事人的所在地划分案件管辖法院的,也叫普通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特殊地域管辖是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者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划分管辖法院,也叫特别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4)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①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②注意掌握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如:在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等。

③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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