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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二章预习辅导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2014年1月22日
导读: 导读: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233网校提醒学员们可以在报名前简单轻松的进行一些知识点的预习。本篇文章介绍的是《经济法》第二章中的知识点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1.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2)缴纳出资。

  (3)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4)审请设立登记。

  2.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股份。

  (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召开创立大会。

  (4)申请设立登记。

  (四)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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