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中级会计师 > 经济法 > 中级经济法学习笔记

2023中级经济法真题考点: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来源:233网校 2023-07-19 00:30:50
插入模块
2023中级经济法真题考点: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1)票据的伪造。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冒他人名义或虚构人的名义而进行的票据行为,包括票据的伪造和票据上签章的伪造。

注意: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2)票据的变造。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

有些行为与票据的变造相似,但不属于票据的变造:

①有变更权限的人依法对票据进行的变更,这属于有效变更,不属于票据的变造;

②在空白票据上经授权进行补记的,由于该空白票据欠缺有效成立的条件,此等补记只是使票据符合有效票据的条件,不属于票据的变造;

③变更票据上的签章的,属于票据的伪造,而不属于票据的变造。

考查方式:客观题or主观题都有可能考查

通常会考:

①票据的伪造和变造各自的含义

②票据伪造的责任承担

③票据变造的责任承担

真题演练

(单选题)下列关于票据的伪造及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的真实签章人可以票据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B、票据被伪造人应向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C、出票人假冒他人名义签发票据的行为属于票据伪造

D、票据伪造人应向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233网校参考答案】C
【233网校参考解析】选项A: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持票人依法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实签章的人不能以票据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选项BD:票据伪造的,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选项C:票据的伪造包括票据的伪造和票据上签章的伪造。前者是指假冒他人或者虚构人的名义进行出票行为,如在空白票据上伪造出票人的签章或者盗盖出票人的印章而进行出票;后者是指假冒他人名义进行出票行为之外的其他票据行为,如伪造背书签章、承兑签章、保证签章等。

中级会计微信交流群

插入模块

中级会计历年真题及答案下载>>

2023中级会计教学重磅升级,直播录播双授课+私教小灶课+1v1领学督学,在你忘了学习时提醒你,在你学习疲倦时鼓励你,在你遇到问题时指导你,时时刻刻将你的学习固定在“高速赛道”上,顺利到达彼岸。 0元领课,先来免费试听学习>>

备考资料>>电子资料免费下载】【历年真题下载

精华考点>>中级会计高频考点集训】【60s速记必背考点

疯狂刷题>>答题闯关赢题库会员】【中级会计刷题小程序

距2024中级会计师考试还有

126

立即提分

考试圈子
  • 中级会计学霸君微信号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 中级会计考试圈子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