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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级经济法真题考点:承诺

来源:233网校 2023-07-08 00: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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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级经济法真题考点: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作出。

2、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3、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信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4、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考查方式:客观题

通常会考:

①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

②承诺的方式

③承诺的期限、生效和撤回

真题演练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要约失效原因的是(  )。

A.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后,要约人表示撤销要约

【233网校参考答案】D
【233网校参考解析】选项D:要约被依法撤销的,要约失效。要约人撤销要约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提出,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后,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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