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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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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中级经济师
授课老师:槐俊升
所属科目:中级经济基础知识
考点标签: 理解
所属章节:第三十七章 其他法律制度 /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合同的解除
所属版本:2026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介绍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以下情形:

1.劳动者存在过错

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者无过错 

劳动者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注意】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裁减人员,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者无过错的合同解除条件或经济性裁员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按照第②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专题更新时间:2026/08/25 11:54:36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考点试题

多选题 1.关于经济性裁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B .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5%以上的属于经济性裁员
C . 进行经济性裁员时,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D . 裁减人员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应当优先留用
E .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裁减人员,在1年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选项B错误),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选项C正确),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选项A正确);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选项D错误。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选项E错误。

多选题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有( )。
A . 预告解除
B . 劳动者存在过错解除
C . 经济性裁员
D . 劳动者无过错解除
E . 即时解除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CD正确;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无过错解除、劳动者存在过错解除和经济性裁员。
选项AE错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多选题 3.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A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C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D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E .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包括:
选项ABCD正确;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选项E错误;选项E"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

单选题 4.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表述错误的是(  )。
A .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 . 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C .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用人单位不得对劳动者采取经济性裁员或劳动者无过错的合同解除
D .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属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中的预告解除;
选项B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中的过错性解除;
选项D属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中的即告解除;
选项C: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劳动者采取经济性裁员或劳动者无过错的合同解除,故选项C错误。

多选题 5.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有( )
A .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赡养的老人的劳动者
B .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C .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D . 正处于孕期的女职工
E .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
选项ACE正确;BD属于不得开除人员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大咖讲解: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槐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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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大神级培训讲师,学员口中YYDS的经济师老师,母题班研究者,培训经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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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7年高校教学经验。擅长以案例、关键词导向式的教学方法,归纳总结关联考点考点,讲解细致,适合零基础考生,学员称其为“记忆魔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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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概述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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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类型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③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没有依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权,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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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包括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劳动者单方解除。

一、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补充说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以下情形:

1.劳动者存在过错

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者无过错 

劳动者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注意】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裁减人员,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者无过错的合同解除条件或经济性裁员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按照第②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

1.预告解除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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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劳动合同的形式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补充说明《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

1.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劳动合同的条款

条款

内容

必备条款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⑥劳动报酬;⑦社会保险;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

(选择性条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

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2)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①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

不得约定试用期 

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

不得超过1个月

1年以上不满3年的

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不得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四、劳动合同的无效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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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出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劳动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

①劳动合同期满;

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④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⑤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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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补充说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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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

1.预告解除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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