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的市场结构理论中,完全垄断企业的收益特征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考点。许多考生对“边际收益小于平均收益”这一结论感到抽象,其实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教材中的具体数值案例来进行直观验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基本公式:平均收益(AR)等于总收益(TR)除以产量(Q),而边际收益(MR)则是每增加一单位产量所带来的总收益的增量。在完全垄断市场上,企业的平均收益始终等于单位产品的价格(P)。
接下来,我们引入教材中的经典案例进行推演。假设企业销售1个单位产品时,价格为11元,此时总收益为11元;当企业增加1个单位产品销售(即总产量为2个)时,为了卖出更多产品,价格必须降为10元,此时总收益为20元。在这个阶段,平均收益为10元,而边际收益为9元(20-11),已经小于平均收益。
我们继续增加产量。当企业销售3个单位产品时,价格进一步降为9元,此时总收益为27元。通过计算可知,此时的平均收益为9元(27÷3),而边际收益仅为7元(27-20)。数据清晰地表明,边际收益不仅小于价格,而且随着产量的增加,它与平均收益的差距在逐渐拉大。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根本原因在于完全垄断企业面临向右下方倾斜的需求曲线,单位产品价格会随着销售量的增加而下降。企业为了多销售一单位产品,不仅新增的这一单位产品要按降价后的价格销售,而且之前所有单位的产品也都必须按照这个新的、更低的价格来销售。因此,新增一单位产品带来的边际收益,实际上是新增产品的售价减去之前所有产品因降价而损失的收益。
综上所述,在价格随销量增加而下降的情况下,边际收益必然小于平均收益。考生在备考时,务必熟练掌握这一数值推导过程,这不仅有助于理解理论,更是解答相关计算题的制胜法宝。
科目:中级经济基础知识
考点:完全垄断企业的平均收益与边际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