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在于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供求,以优化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然而,改革进程中存在诸多挑战,其中'利率双轨'问题尤为突出。本文将基于《中级金融》教材内容,系统分析'利率双轨'问题的定义、成因、影响以及应对策略,为考生提供清晰的知识点解析。
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融资的利率水平由市场供求决定,包括利率决定、传导、结构和管理的市场化。在我国,利率和货币供应量是中央银行金融宏观调控的间接控制二阶变量,直接影响社会对实际劳务和商品的需求。根据教材,如果金融市场资金总供给大于总需求,利率总水平会下降,反之则上升,这要求市场利率真实反映社会资源稀缺程度。2012年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明确了'放得开、形得成、调得了'的改革原则,旨在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
然而,'利率双轨'问题成为改革的主要障碍。所谓'利率双轨',是指存贷款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并存的局面。尽管贷款利率管制已放开,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仍主要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部分银行通过协同行为设定贷款利率隐性下限,导致市场利率下行无法有效传导到贷款利率。这一问题源于银行内部的利率传导机制不畅:银行内部存在资产负债部和金融市场部的两部门决策机制,在定价决策上'两张皮'。资产负债部主导地位强但市场化程度低,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金融市场部难以对贷款利率产生决定性影响。此外,存款利率管制放开后,银行普遍存在'存款立行'观念,加上监管指标重视一般性存款,中小银行有较强的高息揽储冲动,导致存款利率上行压力增大,不利于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央行政策利率体系不够清晰也加剧了这一问题,在存贷款利率管制放开后,央行需建立完善的政策利率体系来引导市场利率运行。
为应对'利率双轨'问题,201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完善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这一改革包括:LPR报价行类型在原有全国性银行基础上增加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数量由10家扩大至18家;将LPR由1年期一个期限品种扩大至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银行需在新发放贷款中参考LPR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自2020年3月1日起,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增强了LPR对贷款定价的引导作用。这些措施旨在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促进市场利率向贷款利率的有效传导。
综上所述,'利率双轨'问题通过阻碍利率传导机制,影响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化。LPR改革作为关键举措,通过扩大市场参与和优化定价机制,逐步解决了这一问题,推动了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考生需重点理解这一问题的成因和改革路径,以应对相关试题。
科目:中级金融
考点:利率市场化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