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政府确定最低标准,并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参保人,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机制
- 中央确定最低标准:中央政府根据全国经济状况和物价水平,确定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 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 地方调整: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 长期缴费奖励:对长期缴费的参保人,可以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这部分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这种机制确保了基础养老金能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的变化进行调整,更好地保障了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
科目:中级财政税收
考点: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