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公�的定义�设立�件和��范围
1.定义
在我国,è¯�券公å�¸æ˜¯æŒ‡ä¾�照《ä¸å�Žäººæ°‘共和国公å�¸æ³•》(以下简称《公å�¸æ³•》)规定和ç»�国务院è¯�券监ç�£ç®¡ç�†æœºæž„审查批准的ã€�ç»�è�¥è¯�券业务的有é™�责任公å�¸æˆ–者股份有é™�å…¬å�¸ã€‚
2.设立�件
(1)有符å�ˆæ³•律ã€�行政法规规定的公å�¸ç« 程。
(2)主è¦�股东具有æŒ�ç»ç›ˆåˆ©èƒ½åŠ›ï¼Œä¿¡èª‰è‰¯å¥½ï¼Œè¿‘3å¹´æ— é‡�大è¿�法è¿�规记录,净资产ä¸�低于人民å¸�2亿元。
(3)有符�《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ã€�监事ã€�高级管ç�†äººå‘˜å…·å¤‡ä»»è�Œèµ„æ ¼ï¼Œä»Žä¸šäººå‘˜å…·æœ‰è¯�åˆ¸ä¸šä»Žä¸šèµ„æ ¼ã€‚
(5)有完善的风险管�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å�ˆæ ¼çš„ç»�è�¥åœºæ‰€å’Œä¸šåŠ¡è®¾æ–½ã€‚
(7)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件。
3.��范围
(1)�券�纪。
(2)�券投资咨询。
(3)与�券交易��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券承销与��。
(5)�券自�。
(6)�券资产管�。
(7)其他�券业务。
å…¶ä¸ï¼Œè¯�券公å�¸ç»�è�¥ä¸Šè¿°ç¬¬(1)项至第(3)项业务的,注册资本é™�é¢�为人民å¸�5000万元;ç»�è�¥ä¸Šè¿°ç¬¬(4)项至第(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é™�é¢�为人民å¸�1亿元;ç»�è�¥ä¸Šè¿°ç¬¬(4)项至第(7)项业务ä¸ä¸¤é¡¹ä»¥ä¸Šçš„,注册资本é™�é¢�为人民å¸�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