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券交易所对�券交易实时监控事项
(1)《上海è¯�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上海è¯�券交易所对下列å�¯èƒ½å½±å“�è¯�åˆ¸äº¤æ˜“ä»·æ ¼æˆ–è€…è¯�券交易é‡�的异常交易行为,予以é‡�点监控:
1)å�¯èƒ½å¯¹è¯�åˆ¸äº¤æ˜“ä»·æ ¼äº§ç”Ÿé‡�大影å“�的信æ�¯æŠ«éœ²å‰�,大é‡�买入或者å�–出相关è¯�券。2)以å�Œä¸€èº«ä»½è¯�明文件ã€�è�¥ä¸šæ‰§ç…§æˆ–其他有效è¯�明文件开立的è¯�券账户之间,大é‡�或者频ç¹�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3)委托�授�给�一机构或者�一个人代为从事交易的�券账户之间,大�或者频�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4)两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的�券账户之间,大�或者频�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5)大笔申报ã€�连ç»ç”³æŠ¥æˆ–者密集申报,以影å“�è¯�åˆ¸äº¤æ˜“ä»·æ ¼ã€‚
6)频ç¹�申报或频ç¹�撤销申报,以影å“�è¯�åˆ¸äº¤æ˜“ä»·æ ¼æˆ–å…¶ä»–æŠ•èµ„è€…çš„æŠ•èµ„å†³å®šã€‚
7)å·¨é¢�ç”³æŠ¥ï¼Œä¸”ç”³æŠ¥ä»·æ ¼æ˜Žæ˜¾å��离申报时的è¯�券市场æˆ�äº¤ä»·æ ¼ã€‚
8)一段时期内进行大é‡�且连ç»çš„交易。
9)在�一价�或者相近价�大�或者频�进行回转交易。
10)大�或者频�进行高买低�交易。
11)进行与自身公开�布的投资分��预测或建议相背离的�券交易。
12)在大宗交易ä¸è¿›è¡Œè™šå�‡æˆ–其他扰乱市场秩åº�的申报。
13)�券交易所认为需��点监控的其他异常交易。
(2)《深圳è¯�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深圳è¯�券交易所对è¯�券交易ä¸çš„下列事项,予以é‡�点监控:
1)涉嫌内幕交易ã€�æ“�纵市场ç‰è¿�法è¿�规行为。
2)è¯�券买å�–的时间ã€�æ•°é‡�ã€�æ–¹å¼�ç‰å�—到法律ã€�行政法规ã€�éƒ¨é—¨è§„ç« å’Œè§„èŒƒæ€§æ–‡ä»¶å�Šæ·±åœ³è¯�券交易所业务规则ç‰ç›¸å…³è§„定é™�制的行为。
3)å�¯èƒ½å½±å“�è¯�åˆ¸äº¤æ˜“ä»·æ ¼æˆ–è€…è¯�券交易é‡�的异常交易行为。4)è¯�åˆ¸äº¤æ˜“æ‰€ä»·æ ¼æˆ–è€…è¯�券交易é‡�明显异常的情形。
5)深圳�券交易所认为需��点监控的其他事项。
2.出现异常交易行为需采�的措施
�券交易所会员如果�现投资者的�券交易出现上述所列的异常交易行为之一,且�能严�影��券交易秩�的,应当予以�醒,并�时��券交易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