ç»�纪业务ä¸çš„ç¦�æ¢è¡Œä¸º
(1)挪用客户所委托买�的�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将客户的资金和�券借与他人,或者作为担�物或质押物;�规�客户�供资金和有价�券。
(2)ä¾µå� ã€�æ�Ÿå®³å®¢æˆ·çš„å�ˆæ³•æ�ƒç›Šã€‚
(3)未ç»�客户委托,擅自为客户买å�–è¯�券,或者å�‡å€Ÿå®¢æˆ·çš„å��义买å�–è¯�券;è¿�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å�–è¯�券;接å�—客户的全æ�ƒå§”托而决定è¯�券买å�–ã€�选择è¯�券ç§�ç±»ã€�决定买å�–æ•°é‡�或者买å�–ä»·æ ¼ï¼›ä»£ç�†ä¹°å�–法律规定ä¸�å¾—ä¹°å�–çš„è¯�券。
(4)以任何方�对客户�券买�的收益或者赔��券买�的�失作出承诺。
(5)为牟�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必�的�券买�。
(6)在批准的�业场所之外�下接�客户委托买��券。
(7)ç¼–é€ ã€�ä¼ æ’虚å�‡æˆ–者误导投资者的信æ�¯ï¼›æ•£å¸ƒã€�泄露或利用内幕信æ�¯ã€‚
(8)从事或å��å�Œä»–人从事欺诈ã€�内幕交易ã€�æ“�纵è¯�åˆ¸äº¤æ˜“ä»·æ ¼ç‰é�žæ³•活动。
(9)è´¬æ�Ÿå�Œè¡Œæˆ–以其他ä¸�æ£å½“竞争手段争æ�½ä¸šåŠ¡ã€‚
(10)éš�匿ã€�ä¼ªé€ ã€�篡改或者æ�Ÿæ¯�交易记录。
(11)泄露客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