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疑交易报告
可疑交易报告 | 当可疑交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同时,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分支机构报告,并配合反洗钱调查: (1) 明显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的; (2) 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 (3) 其他情节严重或者情况紧急的情形。 |
反洗钱名单监控 | 证券公司应当对下列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开展实时监测: (1)中国政府发布的或者要求执行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 (2)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 (3)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涉嫌恐怖活动的组织及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