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5.6 对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处罚措施(P187-189)
金融机构有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令改正,并处20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5.7 洗钱概念及三个阶段(P190) ★
1.处置阶段:将犯罪收益投入到清洗系统的过程,是最易被侦查到的阶段。
2.培植阶段:通过复杂的多种、多层的金融交易,将犯罪收益与其来源分开,并进行最大限度的分散,以掩饰线索和隐藏身份。
3.融合阶段:又称甩干,为犯罪得来的财富提供表面的合法掩盖。
考点5.8 洗钱的常见方式(P190-192)
1.借用金融机构;2.藏身于保密天堂;3.使用空壳公司;4.利用现金密集行业;5.伪造商业票据;6.走私;7.利用犯罪所得直接购置不动产和动产;8.通过证券和保险业洗钱等。
考点5.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P192-194) ★
06 年10 月31 日通过,07 年1 月1 日施行。
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的主要内容:
1.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
2.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3.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至少保存5 年)
4.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5.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
考点5.10《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P194-195)
06 年11 月6 日通过,07 年1 月1 日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依法履行:
1.接收并分析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2.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妥善保存金融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信息;
3.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分析结果;来源:233网校
4.要求金融机构及时补正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5.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与境外有关机构交换信息、资料;
6.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责。
考点5.11《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P195-196) ★
06 年11 月6 日通过,07 年3 月1 日施行,报告主体应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大额交易:
现金收支
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 万元(1 万美元)以上;
单位银行帐户
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200 万元(20 万美元)以上的转账;
个人银行帐户之间及个人银行账户与单位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50 万元(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交易一方为个人、单笔或当日累计等值1 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考点5.12 违反反洗钱规定的法律责任(P197-198)
对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机构从事反洗钱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违反规定进行检查、调查或采取临时冻结措施的;
2.泄露因反洗钱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
3.违反规定对有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4.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